广州市天河区法律援助处是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
天河区法律援助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自成立以来,共接待来访来电咨询45929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45件,帮助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获赠锦旗100余面,多次被评为广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天河区司法局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领域积极探索,畅通刑事案件受理流程,形成认罪认罚实质性法律帮助机制,对在押人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同时,天河区法律援助处通过打好“制度牌”“队伍牌”等,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严格常备法律援助人员准入门槛,加强培养与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并提升其专业能力。
2024年7月天河区司法局领导干部定点接访安排中,7月1日下午15:00-17:00接访领导为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明;7月9日下午15:00-17:00接访领导为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涓;7月16日下午15:00-17:00接访领导为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丽雅。接访地点为天河区龙口东路210号一楼天河区法律援助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0-38733091。此外,除定点接访外,天河区司法局领导干部可根据工作实际,采取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上门探访等方式落实每周不少于1天(次)面见群众的工作要求。
广州市天河区法律援助处的服务案例
广州市天河区法律援助处为困难群众提供了众多优质服务。例如,军嫂张女士因电压力锅事故受伤,在法律援助下成功维权,获得了赔偿。外卖骑手杜某因未签劳动合同申请法律援助,最终获得了相应的赔偿金。还有离婚后的单亲妈妈吴某,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成功解决了房产加名和抚养费的问题。此外,像工伤维权的唐某、产假工资被拖欠的陈女士等,都在天河区法律援助处的帮助下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这些案例充分展示了天河区法律援助处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广州市天河区法律援助处的工作流程
申请法律援助,一般由申请人或法定代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向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申请出具经济状况证明,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相关身份证明及有关案件材料。若申请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法律援助中心会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及经济困难标准,然后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对给予法律援助的,法援机构应当与受援人或者其监护人、法定代理人签订法律援助协议。对不给予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将会向申请人发出不予法律援助通知书。申请人对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和法律援助机构。
广州市天河区法律援助处的未来发展规划
目前暂未获取到广州市天河区法律援助处明确的未来发展规划相关信息。但从其过往的工作表现和发展趋势来看,可能会继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的覆盖范围,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同时,可能会加大在特殊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方面的工作力度,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以更好地满足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广州市天河区法律援助处的荣誉与评价
广州市天河区法律援助处成绩斐然,获得了诸多荣誉和高度评价。自成立以来,共接待来访来电咨询45929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45件,帮助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获赠锦旗100余面,多次被评为广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此外,还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核中表现出色,连续多年取得优异成绩。在社会评价方面,受援人满意度高,在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核优良率达96%,满意率达99%。这些荣誉和评价充分证明了天河区法律援助处的工作成效和社会认可度。
广州市天河区法律援助处如何保障服务质量
天河区法律援助处通过多种举措保障服务质量。首先,建章立制,健全法律援助办案标准,分别细化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办理质量标准,制定统一的法律援助格式文书。其次,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力度,做实刑事援助,全面开展“刑事诉讼全流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率先建立全市首家驻区拘留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率先在全市实现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再者,重点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做深品牌建设,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等系列品牌建设工作,持续为追讨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的异地务工人员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同时,积极推进“质量法援”建设,成立全市首家区级法律援助专家委员会,研究与筹划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制度设计,提供法律援助决策咨询。此外,天河区法律援助处还不断加强法援律师队伍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完善规范化管理规则,提升业务水平,强化办案质量,树立榜样标杆。
广州市天河区法律援助处在服务群众、保障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困难群众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帮助。